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是什么?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8-19
老板跑路、公司破产、工资不发,不少劳动者都面临过这些问题,也体会过讨薪之路的艰难,绝大部分劳动者是因为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维权难。 劳动法律特点之一: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性,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报酬。否则就不称其为劳动关系,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在民法调整范围。劳动关系也是确认劳动者能否认定工伤,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必要条件之一。 那么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哪些情形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具体可参照以下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注: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诉讼维权的第一步,即劳动者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可进一步主张工资、解除补偿、年假待遇等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 也就是说明要确立劳动关系,首要的直接证据为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单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提供上述相关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但由于调查取证、起诉等涉及相关专业法律问题,有需要咨询相关详情的朋友欢迎致电印心,印心法务有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 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等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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