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几审是终审?终审怎么定的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8-22
在中国,劳务纠纷时有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于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劳动仲裁多少审是最终审判呢?最后的决定是如何作出的?接下来印心法务小编将为您回答这些问题。 一、劳动仲裁几审是终审 因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次终审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审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不受此限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院采用二审终审制。如不满意原讼法庭的判决及裁定,可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小额索赔案件(目标金额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平均年薪30%的简单案件)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劳动仲裁终审怎么样定的 (一)劳动仲裁终审怎么样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裁制度,对劳动仲裁的裁定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再仲裁,只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普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程序 备案和受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七天内作出决定。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要求被告人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被告人未提交书面答复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提交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的组成、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应当驳回申诉人,缺席判决被告人。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庭先行调解。 在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纠纷实行一仲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以上是印心法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多少审是终审的问题?如何确定终审判决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印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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