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是怎样的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8-25
法院是处理争端和维护正义的场所。仲裁局呢?它也是一个处理争议的地方,但法院根据级别处理不同的案件,而仲裁局只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您可以在判决书被写下后提出异议并申请上诉,而关于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仲裁请求书在劳动仲裁书被写下后不能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或者调解。劳动仲裁的最终裁决是什么?接下来,印心法务小编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劳动仲裁的最终内容。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庭对当事人提出的实质性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对雇主具有法律效力。 因追讨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的纠纷,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纠纷,终审可以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就该争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终局裁决适用 对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追偿,仲裁裁决涉及多个项目,且每个项目确定的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金额的,按照最终裁决处理。因此,判断小额案件金额是否超过当地12个月的月最低工资,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金额为准。 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因此,判断小额案件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应当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每项金额为准。 根据上海市高等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程序问题的通知》(2008年)第2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根据仲裁程序确定的仲裁申请金额,自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之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裁定的效力由新标准确定。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最后,小编还告诉大家一个有趣的小知识点:人民法院受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和劳动合同相关案件的受理费不按诉讼标的金额的比例计算,大家也不用担心没钱打官司,如果你对此一无所知,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或寻求法律援助。我希望这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详细咨询我们的印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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