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劳动仲裁诉讼可否变更一审判决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9-08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一般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并不一定令人满意。如果他们拒绝接受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仲裁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能改变一审的判决吗?以下是印心法务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劳动仲裁一审可否变更 除用人单位决定的终局案件外,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讼法庭能否更改判决,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劳动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可以相互认证,无瑕疵,仲裁庭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仲裁庭的审判程序合法,可以避免回避,仲裁员不违法违纪,裁决内容公平公正。初审法院将支持仲裁裁决。 相反,如果劳动仲裁裁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可疑且无法相互验证,或者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而且法律法规的适用确实存在错误,仲裁结果明显不公平,一审法院肯定会改变判决。如果仲裁庭 如果违反法定程序,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撤销和延长裁决的规定,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裁决,一审法院也可以在查明事实后变更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仲裁员在本案仲裁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枉法,法院也将改变判决。 二、 如何对劳动仲裁提起公诉 1.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正常民事诉讼的要求撰写。 2.根据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申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原告的身份信息; (2) 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3) 索赔的内容; (4) 具体事实和理由。 3.此外,在向法院提交申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证据材料等。 三、 如果我拒绝接受劳动仲裁,我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上是印心法务编辑的“不受理劳动仲裁诉讼可否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醒您必须在诉讼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劳动仲裁裁决将生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印心法律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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