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制度双休变单休,算加班吗?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11-09
双休,估计是大部分打工族的目标,经历一周辛苦的劳作,总需要两天假期放松一下心情,缓解一下压力,或者是陪一下家人。但是近日看到有朋友给印心留言,说是用人单位制定了新的通知,双休改为单休,并且薪资没有变化,这是想“白嫖”?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单休是合法的,如果在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双休,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单休要求,如果强制性规定必须单休,那么多出来的一天应当算作是加班,要按照正常公司的两倍计算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通常有以下想法: 1、选择接受:用人单位没有增加薪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增加了; 2、选择辞职:裸辞没有收入; 3、选择仲裁:时间太长放弃,然后选择辞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支付一笔赔偿,劳动者辞职。 如果选择留下,建议收集好加班期间的加班证据,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主张加班费的,应当提供存在加班的初步证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上就是印心的相关分享,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社保补缴代缴等业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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