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陷阱”?这些合同签订时需小心!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11-12
都说现在求职难,部分劳动者就会由于求职心切,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获取用人单位信任等,会忽略劳动合同中的某些关乎自身利益的细节或动作,或者不看合同直接签字等,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职业陷阱”! 一、不完整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许多必要的法定条款或部分重要的约定,合同内容细则规定不清晰、不明确,对用人单位没有形成约束力。 二、抵押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把自己的身份证件或者财物进行抵押后才允许上班。并且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内容十分苛刻以及加入一些不予退还抵押财物等的条款和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卖身契” 在实际用工中,部分用人单位会严格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单位制定的不合理制度,如强迫劳动者加班只支付少量工资、将劳动者午休、就餐、上厕所时都在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等。 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劳动者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无异于“卖身契”。长时间如此,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自尊心造成严重的损害与影响。 四、“概不负责”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自身的责任,会在劳动合同中声明:“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的意外或患病等情况,由员工自己负责,用人单位概不负责”等内容。在建筑、采矿等高危行业会比较容易出现此类合同。 劳动者在面对这些情况的时候,要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印心的相关分享,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社保补缴代缴等业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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