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者不购买社保的行为,劳动者该怎么做?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11-29
众所周知,购买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进行维权。之前分享过不少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的弊端,劳动者虽然知道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自己亏了,但是并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以下劳动者维权方法,建议收藏! 1、对于入职时,因为各种原因而签订的同意用人单位不为其购买社保的承诺书或协议书,可以主张无效,可以拒绝履行。 2、用人单位超过法定期限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书面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用人单位仍然坚持不购买的,员工以此为由单方面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对用人单位长期不购买社保的行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的工会投诉和反映,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购买或补缴社保费用。 4、发生工伤时,同样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局的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对于社保经办机构不同意支付的社保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了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5、购买社保或补缴社保费的问题一般不属于劳动仲裁和法院的管辖范畴,难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但是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购买社保或补缴社保费用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途径维权,如工伤待遇的损失等。 以上就是印心的相关分享,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社保补缴代缴等业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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