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纠纷如何解决,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9-01
合同的有效性有三种状态:无效、有效和不确定。合同的有效性经常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很多人只知道一种解决方案,这使得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因此,我想分析一下如何解决合同效力争议。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一、合同效力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 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约定,通过陈述事实和推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仲裁又称仲裁、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据合同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以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联合争议仲裁是各国商事活动中的一种普遍做法。 3、调解 合同争议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的基础上,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自愿对争议各方进行解释和说服的活动,以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妥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端。 4、诉讼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四种: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其中,仲裁方式以其灵活性、简便性、快速解决纠纷、成本低廉而深受当事人欢迎。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仲裁,双方之间的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因此,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二、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无效合同违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一方的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而只是损害了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只能是可变更或撤销的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至于对此行为作出正确的界定,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看有两个显著特点:A、当事人出于恶意;B、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由于其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法性,因此应当确认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合同尽管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由于其合同的内容上的不法性,所以法律也应予以制裁,作无效合同处理。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公序良俗原则(也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民法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所以现在各国都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也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此类合同依法不能予以保护。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这一规定才是整个合同无效制度的精髓和本质所在。 合同效力纠纷解决的方式是有很多种,这要根据当事人自行决定选择哪一种方式处理,当然,诉讼途径解决合同效力纠纷是最好的方式,不过成本稍微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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