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纠纷如何解决,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发布者:印心小编 2021-09-12
合同的有效性有三种状态:无效、有效和不确定。合同的有效性经常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很多人只知道一种解决方案,这使得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因此,我想分析一下如何解决合同效力争议。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一、 如何解决合同效力纠纷 1.谈判 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约定,通过陈述事实和推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仲裁又称仲裁、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据合同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以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联合争议仲裁是各国商事活动中的一种普遍做法。 3.调解 合同争议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的基础上,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自愿对争议各方进行解释和说服的活动,以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妥协,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端。 4.诉讼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四种: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其中,仲裁方式以其灵活性、简便性、快速解决纠纷、成本低廉而深受当事人欢迎。但是,如果一方不愿意仲裁,双方之间的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因此,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二、 无效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或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不损害国家利益,只损害合同对方利益的,只能是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关于本法的正确定义,根据《合同法》第54条,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当事人出于恶意;B.双方相互勾结。由于其明显的不法性,应确认为无效。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虽然这种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由于其内容的非法性,法律也应将其作为无效合同予以处罚。 4.“损害社会和公共利益”。由于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原则(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现代国家民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现在各国都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八条还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此类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是整个合同无效制度的精髓。 解决合同效力纠纷的方式很多,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然,诉讼是解决合同效力纠纷的最佳方式,但成本有点高。
【广州印心企服:www.owvip.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为您解答各种企业疑难问题
上一篇:变更劳动合同给补偿吗